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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翁萬大同去世了,頭七剛過,一家人全聚在大宅裡,等候律師宣讀遺囑。

黃律師打開公事包,取出遺囑,清清喉嚨,大聲朗讀----

「我,萬大同,快死了。相信你們等這一天已經等得很不耐煩----不用否認,想當年我想我老爸快點死去的心情,跟你們也差不多----這就是人性,誰也不必矯情。」

「我身邊正站著兩位腦科醫生,兩位律師,兩位會計師,每一位也足以証明我現在神智清醒、情緒穩定、心思正常,所以等一會無論你們喜不喜歡這份遺囑,我勸你們還是不要搞小動作,乖乖接受,因為弄上法庭的結果只會浪費金錢時間和淪為笑柄。」

「首先,我會把一半的資產捐作慈善用途----你們不要心痛,如果你們知道我曾經做過的事,也許會覺得全部捐出去也是應該的。過去已經過去,怎樣追悔也沒有任何用處,現在唯有捐點錢,求個安心而已!」

黃律師轉身對萬至富說:「至富,你是長子,一直盡心盡力為公司,轉眼便是二十年。你恪守本份、循規蹈矩,一言一行都挑不出錯處,我對你很滿意。」

「可是,你真的快樂嗎?你算是真正活著嗎?誇張點說,你不過是一只聲控機械人,只會聽取指令行事。」

「你還記得小時候最愛的小提琴嗎?你的志願還是當指揮家呢!你都忘記了吧?」

「我會把公司三份之二的股份留給你,條件是----你要放一年大假----用這一年時間,好好思考你的人生吧!」

萬至富垂下頭,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。

黃律師喝口水,接著說:「至貴,當日我不顧你的意願,強迫你嫁入陳家,是我對不起你!」

「婚後你跟老公各玩各,雙方家長都看在眼裡了,不作聲是不想把事情鬧大,弄得大家沒臉。」

「誰想到你卻變本加厲,酗酒、濫藥、對孩子不聞不問----你已錯了半輩子,還要再錯下去麼?」

「我會為你成立一個基金,每月給你固定的開銷,條件是----你要馬上離婚,然後戒酒戒藥,重新當回一個好媽媽。」

萬至貴掩著臉,低聲啜泣起來。

黃律師揉揉額角:「至榮,你這標準的花花公子,專攻吃喝玩樂,三十多歲還是一事無成。」

「但這不能全怪你,我這當爸爸的完全責無旁貸----你第一次到夜總會,就是我帶你去的。」

「我會給你一千萬當創業資本。成功了,你便回來拿回你應得的股份;要是失敗了,那些股份便捐去公益金吧!」

萬至榮的拳頭握緊,又鬆開。

黃律師把遺囑翻到最後一頁:「至華,你從小就愛跟我唱反調。」

「我讓你做生意,你偏去玩攝影;我讓你嫁人,你卻跟女人結婚。」

「我氣得要跟你脫離關係,你半點都不在乎。」

「別人都以為我最討厭你,他們全都錯了----其實我最愛的是你,你的獨立、自信、自強不息。」

「我知道你不稀罕錢,我會以你的名義成立基金會,專門為同性戀合法化作貢獻。」

「請你原諒爸爸!」

至華咬著唇,強把眼淚迫回去。

「好吧!孩子們,我們天國再見……」

 

 

-全文完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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